为充分展示近年来改革开放与建设的发展成就,不断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励全市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热情,宣传部、市文联决定举办“美丽”摄影大赛活动。
  一、参赛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以“美丽”为主题,面向市内外征集x2年以来,反映x市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城市建设和工业、农业及三产服务业等各产业、各领域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
  二、主办单位和征稿时间
  本次摄影大赛由宣传部会同市文联主办,市摄影家协会具体承办。征稿时间为x5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
  三、奖项设置及稿酬标准
  本次摄影大赛奖项设置及稿酬标准为:特等奖1名,奖励稿酬5000元;金奖1名,奖励稿酬3000元;银奖2名,各奖励稿酬x0元;铜奖6名,各奖励稿酬1000元;优秀奖100名,各奖励稿酬300元;特约奖20名,各奖励稿酬500元。
  对同一作者的作品不重复进行奖励。对获得铜奖以上的作品将不予退还,由宣传部进行统一收藏。其他获奖作品统一展出后退还作者。
  四、征稿要求
  1.本次摄影大赛,每一位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投稿。大赛组织者、评审者不得参与铜奖以上奖项的评比。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组照参赛作品每组不超过10张,每组按一幅作品计算参评。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x2年1月1日以后,在x市境内拍摄创作的作品。
  3.投稿作品采用电子版形式报送:JPEG格式,长边处理为 800-1000像素,每幅作品采取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形式,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邮箱,联系人:赵,联系电话:。作品经专家评选入展后,由宣传部统一向作者调取图片原始文件,用于统一展览、画册制作和媒体展播宣传(图片JPEG格式最高压缩后不小于5M),图片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入展资格。
  4.投稿者必须对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入展作品将适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5.本次大赛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可以在公益宣传方面重复使用入展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6.本次摄影大赛活动未尽事宜由牵头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x宣传部
  x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x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