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济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协调运行机制,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完成各项责任目标,石桥学校与教师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计划生育率达到100%,女性初婚晚婚、晚育率达到100%;
  2、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达到100%;
  3、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准确率达到100%;
  4、现居住地育龄妇女查体率均达到100%;
  5、本人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
  二、保障措施
  1、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2、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3、积极配合镇计生办的工作,自觉接受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检查,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考核办法
  统计年度结束后,根据计划生育服务小组的统一安排进行考核。
  四、处罚
  1、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个人,严格遵照《济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
  2、对于教职工不重视计划生育,不落实,造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对出现违法生育等重大计划生育责任的个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学校负责人签字:_______
  教师签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