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劳动也是人类社会和人本身进步的根本要求,热爱劳动不仅是社会主义思想所倡导的一种美德,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当然地应该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倡导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社会风气,劳动、包括义务劳动应该成为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中国*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在全社会倡导热爱劳动的美德,党员干部应该成为表率。因此,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并形成制度。这不仅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也是新时期、新形势对党和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只有从党员干部做起率先参加义务劳动,才能在全社会逐步形成热爱劳动的良好风气。
南高乡自开展党员义务劳动以来,全体机关干部对乡周边街道进行全面打扫清理,既美化了环境,又充分发扬了党员吃苦耐劳、事先士卒的精神。同志们一到工作地点就进投入到劳动中,有的拿起锄头清除杂草,有的拿起扫把清扫灰尘,没有工具的就用手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亲身体验劳动人民的辛苦。同志们不怕苦,不怕累,不挑剔,仔细地清理着场地垃圾,打扫起来毫无怨言。看着干净整洁的街巷,看着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我们都会心的笑了。通过党员义务劳活动,激发了党员干部义务奉献的热情,既锻炼了身体,又美化了环境,更有了广大同志们的支持。今后,我们将以此为动力,开展形式更为丰富的活动内容,以进一步发扬党员干部的吃苦耐劳精神,体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