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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承诺书 篇15

来源:九壹网


  县审计局: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第三十五条等规定,愿与你局配合,按照要求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会计资料、其他相关资料和情况。

  本单位无帐外帐和帐外资产;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和“未决诉讼”、“抵押借款或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等或有事项(或有事项:指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项,可能在未来导致单位发生损失或收益的不确定状况)。或以上资料已全部提供,确信不存在遗漏。

  本单位对所提供资料和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承担违背承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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