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2.坚持科学选拔。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思想政治、身心健康、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等素质。
3.坚持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流程,做到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实现阳光招生。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学科点相关责任人和学术带头人为成员。
2.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按一级学科硕士点组成复试专家小组,由7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每个小组设秘书2人。
3.成立复试工作督导小组。学院任组长,学院副为副组长,各教工党支部为成员。
4.考生申诉受理。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示后48小时内提出复议申请或申诉。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根据《20__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20%的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统一划定,计划单列。
2.复试时间
20__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调剂复试根据第一志愿复试情况另行通知。
3.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学校统一安排标准化考场作为远程复试专用场地,复试专家现场集中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远程复试主平台为ZOOM。
4.复试内容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专业学位复试还要注重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实践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其中,专业考核成绩占比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比40%,外语听说考核成绩占比20%。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的专业学习、科研活动、科研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着重了解考生对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心理健康状况、课外校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以及人文素养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设置外语提问,考生需用英语回答问题。
5.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2)资料送达。
(3)复试准备。考生提前做好个人网络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包括网络、手机、电脑等,确保“双机位”。如确有困难,提前向学院进行报备。考生复试前在学院指导下提前完成设备调试,按系统提示完成测试性考核,提前熟悉系统各项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通过系统身份核验,进入候考区域。
(4)复试考核。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按照规定流程完成考核。
(5)成绩认定。按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计算考生录取成绩,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结果公示。20__年5月16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录取成绩。
6.录取
(1)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各学科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研招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终录取名单以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2)导师选择。以“双向选择”方式确定。由考生填报导师申请表,学院和导师根据申请表及招生计划共同商议确定。
四、其他说明
1.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招生流程的下一步程序。
2.为确保网络复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学院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凡资格审查和复试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舞弊或其它违规行为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学校不收取复试费。
5.录取考生入学报道后进行复试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并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8.复试工作联系人:乔学琴,联系电话:。
9.以上通知若有变化,以最新变化为准,学院将在第一时间通过通知。近期请密切关注资讯。最终解释权归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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