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不是共同财产。登记在子女及配偶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写在一方名下,按出资比例共有,无约定则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款购房,且写在一方名下,则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未约定份额,则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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