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证明,记录得主的荣誉,作为奖励的证明文书。广泛应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司,社会团体。是对某人或某单位的工作给予肯定的象征,以鼓励个人或单位继续努力,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颁发人民工作人员荣誉证书和奖章的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工作人员热爱和做好工作,增强从事工作的荣誉感,表彰他们献身司法事业,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的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二条 对被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的人员,各地可在休假、疗养等方面给予照顾,并可给予一次性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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