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五十六条 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监察业务,具备运用法律、法规、和调查取证等能力,自觉接受监督。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