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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诉讼终结后能否再次起诉?

来源:九壹网


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可受理,但构成重复起诉则不受理。撤诉需原告自愿,书面或口头申请,必须在宣判前提出。审查撤诉申请,决定准许与否。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受尊重,不应任意。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准许原告撤诉的,原告再次提起诉讼是会受理的,但是如果构成重复起诉是不受理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原告在哪种情况下可以撤诉

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

2.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提出申请。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对于口头申请,人民应记入庭审笔录,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这是人民作出是否准许撤诉裁定的根据。

3.撤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宣告判决之前提出。从起诉到宣判之前这段时间,原告可以随时申请撤诉,而的判决一经公开宣告,就丧失了申请撤诉的权利。宣判后,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改变判决。这时,不能再去申请撤诉。原告申请撤诉,应当由人民进行审查,作出准许或不准许的裁定。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后,并不立即产生终结诉讼的效力。人民必须对撤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是看原告撤诉是否合法,并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撤诉是原告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但是否准许撤诉,决定权在人民。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准许撤诉,什么情况下不准许撤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撤诉终究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是基于处分原则产生的,因此,只要是合法的撤诉,都应当准许,不应当任意当事人行使撤诉权利。

结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准许原告撤诉的,原告再次提起诉讼是会受理的,但如果构成重复起诉是不受理的。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撤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宣告判决之前提出。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提出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人民应对撤诉内容进行审查,作出准许或不准许的裁定。撤诉终究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只要是合法的撤诉,都应当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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