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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区人才住房补贴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人社局将实施的新政表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申请范围

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2015年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在职人才招调通知、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并在2015年1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不属于《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

发放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年龄条件: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3)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45。

受理地址

市级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行政服务大厅19号窗,咨询及投诉电话:88123602。

区级新引进人才: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电话:82923947,地址:福田区委20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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