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保险人应当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费,但应当扣除已经发生的保险费用和合理费用。因此,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后保险公司应当退还部分保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保险人应当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费,但应当扣除已经发生的保险费用和合理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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