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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户不迁走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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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分户不迁走需要什么手续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二、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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