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他人财产500元有没有什么责任?破坏他人财产500元有没有什么责任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行为人有意破坏私人财产,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涉嫌故意损毁财物,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损毁的财物价值大于5000元,该人就涉嫌犯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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