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离婚证书已登记的财产分割无法更改,但一年内一方反悔可向申请变更或撤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可要求重新分配。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未向登记机关递交的可以更改,已经递交、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书后不能更改。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一年内,其中一方就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提出变更或者撤销原有的分割协议。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协议离婚后可以要求重新分配。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的修改规定及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的修改规定及注意事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离婚协议书签署生效,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更改的。然而,如果双方确有必要修改协议内容,应当遵守以下原则:首先,双方应通过协商、沟通等方式解决分歧,并尽量达成一致;其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进行调解或诉讼;最后,修改离婚协议书需要符合法律程序,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查和确认。在修改离婚协议书时,双方还应注意保护自身权益,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在考虑修改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离婚协议书的修改需谨慎,未递交登记机关可更改,已发放离婚证书不可更改。一年内财产分割反悔可向提出变更或撤销。隐藏、转移财产、伪造债务等行为可要求重新分配。修改离婚协议应协商解决、法律援助或调解。确保合法有效,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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