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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了可以重新更改吗

来源:九壹网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

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变更

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结婚四年怎么算得上离婚

结婚四年的夫妻,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其中,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夫妻双方应当先订立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将离婚协议书订立好之后,夫妻双方应当亲自一同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男女双方各三张二寸蓝底或者白底的单人证件照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另外,起诉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起诉一方要先写好起诉状,再携带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到男女双方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进行起诉。

二、分割财产离婚后后悔怎么办

一方在离婚后后悔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尚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由双方协商继续分割。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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