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受让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区
2.房屋套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结构楼层,用途。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计房价万元整。
二、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三、房屋四界:房屋四界东:西:南:北: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计元的定金或元的预付款,其余%,计元价款则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存,代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将房屋腾空并连同该房屋有关图纸、资料、房屋钥匙等交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由乙方凭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领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不得隐瞒买卖成交价额。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税费按规定各自交纳。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并由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签章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违约方还应承担产权转回已缴和应缴纳的税费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其他决定事项:
1.
2.
3.
4.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存份,乙方执存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存份。
十、买卖双方情况:买方姓名(签章):现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登记人:共有人:代理人:二手房转让 【四】售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关 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其拥有产权位 ____小区____栋____号的毛坯房一套、号车库一个,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元)出售给乙方。注:上述购房总价不包括房屋过户所产生的交易税、契税和办理该套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费用,在办理上述各种手续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对本协议约定的出售房屋拥有产权,提供的权证均为真实有效凭证,如违反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保证该出售房屋没有出租和抵押给除乙方外的任何人,并且无债权债务纠纷,如因出租或抵押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3、在乙方一次性交清购房款后,将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同时向乙方交付该出售房屋的真实有效三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使用权证、契证)及所有相关原始购房票椐(包括车库、房屋的原始、收据、凭证等)。
4、乙方认为可以办理过户时,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各项相关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要求甲方保证其出售的房屋拥有产权,无租赁、无抵押、无担保,如若有此类问题而导致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购买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后需遵守房屋装修、使用的法律法规及物业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该套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如乙方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和土地使用年限,均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约定。
五、本协议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房产所在地人民起诉。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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