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借阅制度
1、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出使用时,必须按《条例》规定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2、外单位借阅本校干部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工作证。
3、凡借阅干部档案,借阅单位应派二名中国 正式党员干部到干部档案室借阅。
4、借出的干部档案,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不准转借,不准把档案交给无关人员干部本人翻阅。
5、借阅者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6、借出的干部档案严禁涂改、抽换、增添、圈划、污损。
未经批准,不得摘抄、复制。
7、借阅干部档案的时间不超过半日。
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8、查阅完毕后,要进行查档登记。
二、档案查阅制度
1、查阅干部档案,必须按《条例》规定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2、外单位查阅本校干部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工作证。
3、凡查阅干部档案,查阅单位应派二名中国 正式党员干部到查阅室查阅。
4、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5、查阅者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开档案内容。
6、查阅干部档案,严禁涂改、抽换、增添、圈划、污损。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
9、查阅完毕后,要进行查档登记。
三、档案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 和。
2、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转移,销毁档案。
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至纪律处分。
3、严格执行借阅制度的审批手续,应根据查阅用途,确定提供利用范围。
4、重大节假日前,要对档案进行保密检查,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若发现丢失,泄密事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四、档案保管制度
1、经常保持库房清洁、整齐。
2、做好防盗、防火、防蛀等六防工作。
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3、每年全面核对检查一次档案,发现错号或错放要及时纠正,发现缺少要及时查找,做到帐物相符。
4、及时做好档案的接收、转递、借出、归还等的登记工作。
5、非干部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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