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人员交制度
(六)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和保安器材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保安器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交接。
2、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人未到,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人负责。
3、本班与下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4、保安人员交时,必须认真填写《值班交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发现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说明,如果人离开后,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的问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6、交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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