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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契约书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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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契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双方就债权让与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对 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货款债权人民币20万元整及基于该债权而生的利息及其他权利让与乙方,以抵偿对乙方所欠的债务。

  二、甲方同时将证明债权的文件(买卖契约书、签收单、请款单及)交付乙方收执,不另立据。如乙方收取前开债权需甲主协助,甲方并应无条件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本件债权让与的通知由甲、乙双方分别径向债务人为之。

  四、本契约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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