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在案件移送到后,可以继续取保候审。如果认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收监执行。另外,作出判决后,如果判处实刑,会当庭予以羁押并收监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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