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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人身安全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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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人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围。威胁人身的处罚如下:
1、威胁人身安全,属于一般违法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恐吓他人;
3、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该怎么处理
1、首先应当向门进行报案。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
2、情节严重者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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