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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犯罪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九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六十条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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