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规和部门规章名称的区别如下
1、制定行规和部门规章的机构不一样。首先行规仅仅只是由制定的,但是部门规章的制定不仅是由规定的,还有下面的各个部门委员会以及行规的规定的。也就是说部门规章的制定中包含了一部分的行规的规定;
2、两者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行规指的是由制定并且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它的法律地位以及效应是仅仅只次于和法律的,因为它的制定不能与和法律相违背。因为是我国的第一大法律。如果发现行规中有与和法律有着违背的地方的话,需要撤销该条行规。部门规章与其他性地方法规一样需要配合,法律以及行规中的内容,不能与它们相冲;
3、概念上两者也有很大的区别:行规是制定的规范性的文件,而部门规章则属于行政性法律的规范性文件,由于它的规定是指定哪个部门的,是对它指定国家某机关的划分,因此才被称作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为了在国家执行法律时候顺利方便所规定的的事项也是某个区域的行政机关对该区域的行政管理所规定的具体的行政管理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九条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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