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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高于地方规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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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会。我国法律层面一般有4个等级,法律(含)、法规、行政规章(含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法法》第七十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的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制定的规章。

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是有效的, 但它们之间有效力等级之分。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二百四十多部法律 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由、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组成的法律体系中,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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