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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的合法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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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的房屋转租需满足征得出租人同意、订立转租合同且终止日期不超过原合同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未经同意转租可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禁止未取得所有权证、被权利、权属争议、违法建筑等房屋出租。了解法律规定可避免纠纷并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一、房屋转租需要哪些条件才合法有效

1、房屋转租,满足以下条件合法有效:

(1)征得出租人同意;

(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1、哪些房屋法律规定不能出租?为了尽可能防止房屋租赁纠纷的发生,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非所有的房屋都能成为租赁的对象,有些房屋不能出租。

2、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就空闲的房屋来讲,如果所有人想将其出租给他人的话,则要先了解清楚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同时哪些房屋又是不能被出租的。这样才能避免日后产生法律纠纷,也是对自身利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

结语

对于房屋转租合法有效的条件,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订立转租合同,且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一些房屋是不能出租的,如未取得所有权证、被查封或权利、共有人未同意、权属有争议、违法建筑等。了解这些条件和,可以避免未来的法律纠纷,保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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