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已关押九个月还能无罪释放吗
1、看守所已关押九个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还能无罪释放。
2、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二、进了看守所能取保候审出来吗
1.如果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的都可以办理取保。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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