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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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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当事人负举证责任。2.有实施压力的胁迫行为,以恶意串通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负举证责任。3.行为人有主观上的恶意,即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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