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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产生的途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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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三种产生途径:

1.乡(镇)及村办集体企业和国有小型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

2.户办、私营或合伙企业向股份合作制转化。

3.集资新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一、社会保险法适用于事业单位吗

目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公司交公积金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交公积金需要的条件是: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失业保险征缴范围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第3条,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员入股,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实行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实行民主管理;

(四)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第7条,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与主办或扶持单位签定协议,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协议商定,劳服企业可有条件地为主办单位承担一定比例的职工子女和富余职工的安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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