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判处缓刑后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二十一条 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监狱管理机关、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监狱或者看守所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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