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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按撤诉处理后是否可以再申请仲裁?

来源:九壹网


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均未作明确规定。但在仲裁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对当事人在撤诉以后,在法定的申请仲裁期限届满之前,再次提起申诉的,仍可受理。所以,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能再申请。

劳动仲裁按撤回仲裁申请后能否再申请仲裁

不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有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应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当事人自行申请撤诉的,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2.视为撤诉的,不能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当事人还能再申请仲裁。但是当事人必须在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且所提交的材料要符合要求;所提出的理由与事实一般也不能与之前一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可以撤诉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诉。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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