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个人的责任承担要看合同约定。具体而言,先看个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到底是属于承包还是分包,还是建设,根据不同的合同义务来认定义务,其次看合同责任出现时的主观是过失还是故意,从而确定其个人责任。还需要注意的是,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是存在连带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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