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需要在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为员工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的缴纳对于企业来说是强制性措施,如果企业没有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申请缴纳是违法的。公司不给员工交保险,员工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