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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厂里不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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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伤的员工的所造成的伤害不予赔偿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予以赔偿。

一、散工没有合同该怎样证明工伤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及时获取劳动报酬的重要凭据。但现实中,许多不规范的用人单位为规避风险,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返还给劳动者。从而给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造成一定困难。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不仅仅是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可以搜集到以下有效凭据,证明劳动关系:1、有单位盖章或者法人有劳动者姓名的材料,比如单位的考勤表、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等;2、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经办的相关凭据、证件,如劳动者的社保缴纳记录、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主管部门办法的医师执业证、建造师证等。劳动者如果能搜集到上述有效证据,仍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工伤认定。

三、发生了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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