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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与试用期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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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试用期与见习期期的区别为:

1、见习期适用于在校未毕业学生,试用期适用于社会劳动者;

2、见习期没有明确规定期限,试用期有规定明确期限;

3、见习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试用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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