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刑事申诉检察厅2021年5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73.1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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