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申请;2、 询问并受理;3、 初审;4、 审批;5、 缮证;6、 收费;7、 记载于登记簿;8、 发证。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产权人持身份证明、原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到房管局申请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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