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年补偿款没收到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是必须执行的,如有违反,则协议离婚的可诉讼要求给付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离婚赔偿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申请离婚补偿款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在下达判定书,要求赔偿的时候,一方一定要进行执行,否则,另一方可以再次进行起诉,那么在此下达执行命令,仍不执行,将进行强行执行,所有大家执行下达的命令,以免发生其他违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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