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如果外嫁女享有拆迁土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和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则其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费用;如果其不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不享有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则其不能获得补偿费用。农村拆迁安置,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或者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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