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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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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医疗机构的工作秩序,及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其主要犯罪对象为:生命健康安全正收到疾病折磨的病人;2、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医务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患者出现死亡、或患者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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