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前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子是归谁所有的?

婚前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子是归谁所有的?

来源:九壹网


婚前房子登记在谁名下,离婚时房产归谁?1.首付支付方名下的,归登记方。2.父母出资名下的,归登记方的婚前财产。3.双方出资名下的,未登记方需证明有出资并非赠与的,才可请求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後房产归谁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後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於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3.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於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