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登记在谁名下,离婚时房产归谁?1.首付支付方名下的,归登记方。2.父母出资名下的,归登记方的婚前财产。3.双方出资名下的,未登记方需证明有出资并非赠与的,才可请求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後房产归谁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後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於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3.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於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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