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发传票等文书最常用的通知方法是电话通知和邮寄通知,电话通知必须要结合本人上门签收才生效。如穷尽所有方法都无法通知到,则可以采用登报等方式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可以开庭审理,并可以缺席审判,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告已经签收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可以在报纸或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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