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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变不变呢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财政供养人员,不支付生育津贴;对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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