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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包含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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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园欺凌行为有以下类型: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一、校园暴力判多少年

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是主动向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校园欺凌触犯什么法律

校园欺凌可能触犯的法律有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若是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则会触犯刑法。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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