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1999年1月14日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后开始施行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规和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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