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取证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物证或者现场检查进行笔录,因此在法律上,有合法来源的视频、照片都是有效的取证,可作为法庭上的有效证据。除此之外,从合法途径获取的电话清单也是可以作为佐证的,但是原告在起诉时,向引用大量证人、证言主张对方有婚外情的,这些证据都只能做为间接证据,可能会被直接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16条明确了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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