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一、单位侵占罪构成要件

侵占罪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简述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同时也可以是个人,如果行贿的主体只是单位的,那么处罚的主体就应当包括单位和相关的负责人员等,但是如果是行贿的只是自然人个体的,就应当由实施行贿行为的人员承担一定的人身罚,财产罚一般是不存在的。

三、合同诈骗罪应该怎么认定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犯罪主观要件

只能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犯罪的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极为复杂,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

(四)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