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农村耕地征用的程序,包括提交用地申请、拟定征地方案、征地审查、征地审核与批复、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补偿安置的实施和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时,还列举了土地征地报批前的程序和农村征地的程序。
法律分析
农村耕地征用程序:
1、提交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3、征地审查;
4、征地审核与批复;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一、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什么
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二、农村征地都有哪些程序
农村征地的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拓展延伸
征收土地流程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结语
农村耕地征用程序包括:提交用地申请、拟定征地方案、征地审查、征地审核与批复、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补偿安置的实施、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而农村征地程序则包括: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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