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政治退兵是否处罚,以及处罚谁,要看具体情况。《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新兵到达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如果是政审人员工作疏忽,根据责任追究原则,自然是处理政审工作人员,被退兵的青年是不会被处罚的。
【法律依据】:
《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暂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 新兵交接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和接兵共同组织实施,交接地点一般在县(市、区)所在地、民兵训练基地或其它交通方便的地点,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新兵花名册》、新兵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一并交给,交接双方应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字盖章。
第三十五条 新兵应在起运前一至二天集中,并组织好对新兵的观察,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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