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监察人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或监察人接到该请求,经过一定期间而未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提起诉讼。风险提示: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不予支持。股东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其实质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诉讼客体也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是实质意义上的受益方,因此,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https://www.66law.cn/tiaoli/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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