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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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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在有关的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的,所应当遵守的具体法律规定包括: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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